原告佛山众铿金属硬面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鸿得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定作合同案﹝(2013)佛城法民二初字第836号﹞在刘勇律师的斡旋下成功和解。 案件起因:2008年5月开始被告上海鸿得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佛山众铿金属硬面有限公司定作各种类型的鼓轮圈、铝钢导轮,但被告一直未付款给原告,拖欠原告机械定作款237922元;原告多次催款,被告置之不理。刘勇律师受原告委托,认真分析案情,并积极与原被告沟通,经斡旋双方达成庭外和解:被告向原告支付全部货款237922元,同时被告放弃剩余全部诉讼请求;2013年8月20日广东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准许原告撤诉。佛山中小企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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